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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签
约合同

协议书

甲方(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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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万盟网络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1座1106-08室
邮编:100005
联系人:
联系电话:010-651837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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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有效、更快捷地推广和传播甲方在乙方网站--中国并购交易网上的作品,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合作权利,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为其文稿的著作权人。

  二. 甲方保证作品在投递给中国并购交易网前从未在任何传统媒体上发表并授权乙方为其文稿在中国大陆地区中文简体版的代理。

  三. 甲方将文稿发送至乙方网站的行为就视同其已经允诺其作品被单位媒体修改、发表、转载等事宜。

  四. 乙方网站 媒体俱乐部的单位会员可以对网站中的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而无须首先征得甲方同意,除非对内容有重大修改,应当事先通知乙方并由乙方及时征求甲方许可。

  五. 除非甲方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否则其他报刊杂志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乙方无权对此进行干涉,但转载、摘编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向著作权人(甲方)支付报酬。

  六. 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乙方网站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事先征求乙方同意并向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编辑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甲方享有相关版权第一代理人的身份。(是否应这样写)协议中的"乙方网站"的唯一解释为"中国并购交易网",下同。不再重复。

  七. 甲方同意乙方在作品使用单位提供的甲方的稿报酬中扣除收取30%的代理费(待定),作为乙方网站的基金,用于交易平台的维护开发费用及乙方为甲方订做文集、编选图书、召开作品研讨会、维护甲方版权等方面的一些开支。如甲乙双方在个别项目上另有合作协定,按该协定处理。

  八. 甲方授权乙方的作品全权代理时间从双方签字之日起有生效,时间为一年。

  九. 甲乙双方因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版权仲裁机构仲裁或由人民法院审理。

  十. 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由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著作权人)           乙方:万盟网络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签字:                签字:

或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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